淮南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8:10信息来源:市林业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淮南市林业局网站(https://lyj.huain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文件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拓宽公开范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35条。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围绕深化林长制改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内率先出台《淮南市提升乡村林长履职效能制度(试行)》,形成乡村林长三清单一公开工作机制,为乡村林长履职提供制度保障。加大公开林长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日常工作推进情况,本年度发布林长制相关信息8条。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持续提高文字解读质量,严格按照起草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内容进行解读,提供政策咨询渠道。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今年,累计发布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简明问答各1篇。

三是加大回应关切力度。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发布主动回应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手续,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2022年,我局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二是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经清理,无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定期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维护、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推进。印发《淮南市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多次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和推进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针对省、市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第一时间明确责任科室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自觉接受社会评议,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政策解读在满足群众需求实用性仍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薄弱,缺少专职人员和固定队伍,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较弱,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改进措施:一是为政策解读人员提供学习平台,加大政策解读质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公开队伍素质培养,确保基础工作不脱节,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南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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