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淮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林长制办公室,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2023年淮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级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淮南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不断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巩固完善林长制改革成果,全面提升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创新点建设成效,奋力推进全市林长制改革迈进全省第一方阵。
一、加强林长履职尽责
1. 提升林长履职能力。 开展林长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通过“抓林长、林长抓”,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各级林长积极性,推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与乡村振兴相融合,进一步提升林长组织生态保护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能力、推动深化改革能力和依法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林长办,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此项及以下任务分工均需各县区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2. 探索林长履职方式。发布市级总林长令,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实行市县林长提醒函制度,乡村林长督办函制度。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林长责任区“三项制度”,市县林长直接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域、林业产业基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三个联系”,建立年度工作任务、林长工作提示、交办事项落实“三个清单”,解决1-2个林企和林农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乡镇林长“三个联系”试点工作,建立“党建+林长制”“民间林长”,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林长制改革。(牵头单位:市林长办,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3.突出履职效能。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发挥林长制制度功能,细化实化林长工作任务,开展大调研,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每年集中精力解决几个重要问题,提高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贯彻落实《淮南市提升乡村林长履职效能制度(试行)》,发挥乡村林长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最后一公里”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林长办,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4. 强化督查考评。 开展市级林长制改革督查和调研,推进林业和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见效。贯彻落实《淮南市林长履职述职制度(试行)》《淮南市提升乡村林长履职效能制度(试行)》,下一级林长要向上一级林长进行述职,乡村级林长履职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强化成果运用。开展林长制实施市级第三方评估。优化年度市级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含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完善督查激励机制。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及时解决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通报表扬在林长制实施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牵头单位:市林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二、 深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5. 拓展改革创新深度。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自查自评工作,全面总结各创新点建设举措、推进机制、实践成效、存在问题,总结提炼好机制、好做法,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成果,形成更多更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机制。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关键环节,结合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对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建设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县区林长领衔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制度。(牵头单位:市林长办,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6. 加大复制推广力度。 统筹“五绿”,把握“三个定位”,持续推进淮西湖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等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淮南实践,形成更多更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淮南模式。(牵头单位:市林长办,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7.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落实《沪苏浙皖林业部门共同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合作协议》,积极参加上海举办的年度联席会议,开展焦岗湖、上窑山区域机制共创、生态共保、产业共兴、基础共联、发展共享的新模式。(牵头单位:市林长办,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三、 全面推进“五大森林”行动
高质量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 活力森林“五大森林”行动,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8.提升管护能力。严格保护林地、草地,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健全森林防火制度体系和“空天地”监测预警体系。完善林草生态综合监测体系,开展林草湿资源本底调查试点。开展“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林长制护林保”。(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9.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生态保护。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开展八公山等6个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工作,修订《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和整治。加强沿淮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督促推进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治理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公益林补偿财政奖补政策。(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10.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高素质林业执法队伍。发挥森林公安“一林一警”作用,健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讲座,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森林资源执法监管,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开展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减存量、禁增量,巩固八公山国家地质公园、舜耕山风景区及上窑国家森林公园“私坟乱葬”专项整治成果。禁止自然保护地内毁绿种菜种粮。(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11.开展现有林地利用情况及可绿化空间调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现有林地利用情况及可绿化空间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无立木林地、退化残次林地、其他林地面积和分布情况。排查四旁四边各类边角空地,盘活耕地以外的能够造林绿化的土地容量,适地适树、应绿尽绿。(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12. 推进科学绿化。 发挥各级林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林长示范林,每县区建设2个以上。全面完成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增绿扩量、森林质量提升任务,实施全市公路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提升和高质量农田林网建设“618”三年行动。大力发展适应沿淮地区、市场前景好的葡萄、梨等经果林。高质量、高标准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废弃矿山保护修复。推进乡土珍稀树种良种选育,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完成营造林62000亩,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84000亩;创建森林城镇1个 、森林村庄30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1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突出抓好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和联防联控工作。完成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巩固美国白蛾、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成效。(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和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落实《淮南市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林草湿资源保护监管,巩固林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降低林业生态系统碳流失;加强项目储备,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强化碳汇知识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能力。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可行性调查研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15.壮大生态经济。 出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细化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落地见效。组织参加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聚焦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等主导产业以及其它林业特色产业,围绕“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形成全产业链发展大格局。完成林业产业项目库建设,制定出台《淮南市林业产业发展指南》,高效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持续开展民族乡村“百村千树”行动,扎实开展林业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6. 深化林业改革。出台《淮南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模小、权属碎片化是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学习借鉴宣城“小山变大山”经验,在苗木花卉、葡萄等经济林产业方面积极探索实践,支持寿县明柱花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现代集体林权制度试点。提高集体林地承包、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国有林场综合评价机制。以建设示范国有林场为目标,盘活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推动国有林场开展合作经营项目,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7. 发展绿色金融。 完善以林权收储担保为基础的林业金融机制,全面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皖林邮贷通”,创新推进“碳汇贷”“益林贷”等专属涉林金融产品,推广“林长制护林保”,大力发展各类特色涉林保险。服务林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夯实林长制工作基础
18. 提升工作效能。 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以优良作风推进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要针对林业改革发展的短板弱项和瓶颈问题,围绕提升乡村林长履职效能、农田林网建设、林业产业发展、乡村绿化等开展专题调研,剖析问题症结,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方案。寿县、凤台县2个专题以上,其他区1个以上。(牵头单位:市林长办,责任单位:市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19. 强化基层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承担林业和林长制相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探索制定市级乡村护林员的管理办法。推进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的道路、防火物资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20. 完善管理平台。 及时完善林长制改革“五个一”服务平台,更新林长公示牌信息。各级林长、护林员要使用“林掌”APP开展巡林调研、安全巡护,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园区)省级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运行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市林长制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林长制办公室)
21.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开展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专题培训、“一林一技”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大力倡导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和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林业和林长制改革的知晓率、满意度和支持率。开展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系列宣传,在《中国绿色时报》《安徽日报》《淮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林长制改革的新实践、新举措和新案例。寿县、凤台县3篇以上,其他区2 篇以上。(牵头单位:市林长制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