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组织抚育管理林木活动,拓宽义务植树履责形式

发布日期:2024-03-22 16:50来源: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者:许怀超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3月21日,凤台县绿化服务中心,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适龄公民,在凤台林场韭菜山一带,开展幼林抚育活动,对地面现有乔、灌、草等植被,实施除草除杂、浇水、扩穴松土施肥、有害生物防治、防火、修枝间伐等抚育管理,拓宽我县公民义务植树履责形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常燕参加活动。

通过劳动,共抚育幼树1000多株,抚育野生树65株,清除地面杂草等9100多平方米,人均抚育幼树30株以上,完成义务植树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