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费征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0 17:19来源:市林业局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程缴纳湿地恢复费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焦岗湖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游船码头工程

缴纳标准该工程永久占用安徽淮南焦岗湖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面积57平方米,按照200元每平方米标准,共缴纳湿地恢复费11400元。

征收主体:淮南市林业局

缴费主体:安徽省焦岗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征收程序202519日,该工程取得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同意选址方案的批复2025210日市林业局向缴费主体出具缴款通知书,2025212日,缴费主体将湿地恢复费缴至淮南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5410- 416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淮南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554-6678353邮箱hnzrbhdk@163.com;办公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4

 

 

淮南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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