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林业局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淮财农〔2014〕82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对全市2023年度成片造林市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
特此说明。
淮南市林业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