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林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1 11:28来源:市林业局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有效防范打击林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全市林业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决定聚焦林业领域黑恶犯罪和行业乱象,广泛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为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摸排重点
    (一)非法采伐、盗伐林木方面。扰乱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无证采伐、越界采伐林木等行为。
    私坟乱葬方面。以盈利为目的,联络、组织、参与在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集体林区内违法实施圈坟建墓、立碑、硬化等“殡葬一条龙”服务等行为。

(三)非法占用林地方面。以占有为目的,侵占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集体林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四)破坏林地方面。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集体林地范围内非法买卖、转让地,毁绿种菜(粮),取土、采沙、采矿、生产经营等破坏地行为。

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非法猎捕(采集)、收购、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行为。

(六)偷倒垃圾、污染物方面。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化学污染物倾倒在林地内并造成次生灾害等行为。

(七)林业执法方面。以暴力手段阻碍林业行政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攻击伤害林业执法人员等行为。

(八)林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方面。林业工作人员“靠山吃山”监守自盗,或里应外合参与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

(九)深挖“保护伞”方面。林业行业管理中吃拿卡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渎职、失职或直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为黑恶势力提供违法犯罪条件等行为。

)其他林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市林业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554-6629973;
    )信函邮寄:淮南市田家庵区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A座429房间,淮南市林业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南市林业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7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