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49信息来源:市林业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淮南市林业局网站(https://lyj.huainan.gov.cn/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4432办公室,电话:0054-6678352,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林业局贯彻落实《淮南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99条。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上级关于重点领域栏目部署安排,新增林长制和湿地保护修复领域目录,严格按照提供的范例样式发布信息,全面清理无效无关、不规范的信息。二是加强基础信息公开。本年度发布部门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38条;做好重要决策制定,就《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淮南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反馈与征集互联互通,便于公众查询;做好重要部署执行,制定2023年市林业局《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表,按季度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行政权力运行办理结果信息56条。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重要政策性文件,说清讲明政策内涵,采取图表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本年度累计发布文字解读2篇、图表图解1篇、负责人解读1篇、简明问答1条;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针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要会议等,围绕背景、过程、内容、亮点、宣传、成效等环节开展全过程系列解读,集中展示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持续开展错敏词排查整改和涉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严密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集中公开工作,经清理,无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丰富发布内容、增加发布频次、严格内容审核、优化细化信息,常态化做好网站各栏目的日常维护、更新。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调整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开设林长制和湿地保护修复领域目录,并及时补充完善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有效、规范。

(五)监督保障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淮南市林业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扎实推进任务落地落细,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有关情况纳入考核事项。通过参加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2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1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2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对新增设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缺乏足够的内容支撑,信息发布需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答复书格式,严格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文件作出规范答复,把依申请工作做好做实。二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实施工作,及时调整优化目录、信息等,严格按照提供的范例发布信息,及时补充信息,并进一步做好无效信息的定期清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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