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总林长令(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3-28 15:41信息来源:市林业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森林防火令

 

全市各级林长:

清明将至,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命令各级林长近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倡导文明祭扫、鲜花祭祀等新风尚,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氛围。

二、落实责任。各级林长要扛起扛牢森林防灭火责任,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督促各地建立防火期巡林防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把防火关口向一线延伸,严防火源进山入林。

三、全面排查。开展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特别是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交界地等,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四、加强督导检查。林业、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林区、景区等防火重点场所的巡山护林、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值班备勤等工作督查指导。因工作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造成森林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令。

 

 

 

市级总林长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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