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总林长令(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12-04 15:40信息来源:市林业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完成2023年林长能力提升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各级林长履职效能,根据《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淮南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淮南市“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即日起各级林长要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工作。

各级林长巡林的主要内容:责任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各市、县(区)级林长要严格落实联系林业产业基地、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联系基层林长(“三个联系”)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产业基地和林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林长贯彻落实林长制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林农增收。

此令。

 

市级总林长:

 

2023年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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