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总林长令(2023年第2号)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完成2023年林长能力提升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各级林长履职效能,根据《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淮南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淮南市“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即日起各级林长要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工作。
各级林长巡林的主要内容:责任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各市、县(区)级林长要严格落实联系林业产业基地、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联系基层林长(“三个联系”)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产业基地和林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林长贯彻落实林长制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林农增收。
此令。
市级总林长: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