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积极探索集体林权改革创新点建设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聚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情况新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创新点建设,取得系列成效。
一、完善集体林权确权登记。明确林地认定标准,统一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管理林地,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各类林权资料移交。指导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开展林地资源本底调查,妥善解决集体林权登记信息缺失、界址不清、地类重叠、权属交叉,权源数据资料整合移交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夯实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基础。
二、推动“国有林场+”合作经营。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等优势,探索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农户、林业企业等多种产权形式下的联合经营模式。国有妙山林场引进板栗新品种栽植技术,与八公山顺章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板栗等经果林130亩,林场提供人员、技术支持,合作社负责日常运营和品牌打造。通过合作经营,妙山林场每年收益林地租金4.1万元,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三、培育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持续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现“小山变大山”。寿县洪亮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托寿县八公山乡集体林地资源,采取租赁、合作、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梨树等经果林406亩,创造就业岗位56个,年产水果500余吨,接待观光采摘、游客1.4万人次。
四、提升森林高效经营水平。建立健全新造林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谁栽谁负责、谁栽谁管护、谁栽谁保活”,探索农田林网、中山杉特色产业全周期森林经营,各级林长深入实地巡林调研,切实履行“扩绿”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完成造林8060亩,农田林网建设363公里,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00.8%和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