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林业生态建设综合效益,全面提升涉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6年1月5日-2月6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hnslyjxxb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发送邮箱)
(二)信函邮寄:
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432室淮南市林业局办公室
邮编:232000
联系人:赵小叶
联系电话:0554-6678352
附件:1.《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全面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和森林经营,做大做强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参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淮南实际,起草了《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企业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实施意见》,于1月5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到2030年,全市完成营造林12.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保有量稳定在3.8万亩,林地保有量不低于30万亩,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4.8%,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95%,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在2‰以下,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5‰以下,林业总产值达80亿元。
(二)主要任务。分为推动林长制提质增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科学实施国土绿化、提升全域森林质量、积极稳妥发展林业碳汇、做优做强传统林业产业、拓展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径、深入实施生态康养旅游提点扩面行动、加大林业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夯实林业执法基础、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做好重大事项处理工作、增强林业文化支撑能力等18项具体举措,并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
(三)保障措施。主要围绕工作调度、体制机制改革、宣传普法等方面,提出各县(区)政府要把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资金、队伍保障,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林业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事迹、经验做法,大力开展林业普法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林业生态建设综合效益,全面提升涉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30年,推动林长制改革由建章立制的1.0版向提质增效的2.0版跃升,坚持“三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四库”联动体系更加完善,植树造林更加注重提质、兴业、利民,碳汇交易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完成营造林12.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保有量稳定在3.8万亩,林地保有量不低于30万亩,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4.8%,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95%,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4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在2‰以下,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5‰以下,林业总产值达80亿元。
二、主要任务
1.推动林长制提质增效。建强四级林长组织体系,持续完善林长履职和林长办运行机制,深化“林长+”协作机制,科学制定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测,优化林长制改革督查考核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基层林长、监督员、护林员等网格化源头管理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持续推进省级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建设,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园区,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园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林地延包工作。拓宽林权流转方式,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丰富林权服务场景,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引导林权、林产品、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等产品和权益交易,支持林业企事业单位拓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规范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3.科学实施国土绿化。高质量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以石质山地造林、废弃矿山复绿、采煤沉陷区植被恢复和“四旁”绿化水平提升为重点,充分挖掘能够增加森林覆盖率的各类土地空间,提高绿化标准和质量,到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1.5万亩。建立完善“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为主体的各级各类基地,打通义务植树尽责“最后一公里”。依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坚持原 地保护、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古树名木科学管护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过度硬化”产生,科学保护古树名木。(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4.提升全域森林质量。深入贯彻全生命周期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聚焦用材林提质、防护林增效、兼用林培优,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实施中幼林抚育4.4万亩,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采取更替、补植、间伐等措施,完成退化林修复6.4万亩,切实解决林分过密、过纯、过疏和老化等问题。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积极培育混交林和异龄复层林,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不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5.积极稳妥发展林业碳汇。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以2012年以来实施造林、森林经营、森林管护等增汇措施的森林为重点,进一步厘清权属关系,积极谋划储备林业碳汇项目,稳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县区先行先试,指导编制林业碳票项目减排核算报告,实现碳票制发和交易。(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6.做优做强传统林业产业。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研学等绿色富民产业,大力支持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社会中介组织和专业服务队伍,推动形成林企、合作社、林场带动,林农广泛参与的林业产业发展新局面,提高林业产业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支持林业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标准创设、品牌建设等,做优做强木材加工、种苗花卉、特色经济林等传统林业产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林业总产值达80亿元,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稳定在5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7.拓展林下经济发展新路径。深入践行大食物观,结合森林资源状况和农民种养传统,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目标、方向和模式,鼓励利用各类适宜林地发展林菌、林药、林蜂、林菜、林禽、林畜等林下经济。强化科技支撑,赋能林业产业发展,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搭建技术平台。聚焦林下产品品牌建设,提升林业产品质量和附加值,进一步丰富森林“粮库”,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力争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15万亩,产值达8亿元,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特色产业。(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8.深入实施生态康养旅游提点扩面行动。加强林业与养老、中医药、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拓展森林疗养、森林文化等功能,不断丰富生态康养旅游业态。利用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焦岗湖、凤凰湖等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挖掘生态康养旅游资源,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科普研学基地、职工疗(休)养基地等,强化品牌基地建设,不断推动我市生态康养旅游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9.加大林业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和担保渠道,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推广“林权+信用”贷款模式,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适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推行“林长制护林保”,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林业特色险种,增加产品供给,提高承保理赔服务质效。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财政金融支林、引资入林的政策职能作用,为林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融资担保。(牵头单位:人行淮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淮南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10.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筑牢森林防火屏障,以“林长制+网格化+人工智能”防控举措为重点,推行全域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管住火、预测火、发现火、灭小火、防大火”全链条“五火共治”新要求,在成功组建省地共建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的基础上,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和物资装备建设,健全完善乡村半专业和群众性防扑火队伍,形成预防为主、防灭一体、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持续巩固美国白蛾防控成效,做到虫情不反弹、不成灾、不扰民。加大国有林区域内加拿大一枝黄花整治力度,严密防御外来生物入侵,提升涉林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工作能力,建立林业有害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11.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推进国有林场“大资产”统筹管理,全面建立国有林场资源资产台账,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推动建设“固定站点+移动站点”智慧管护体系,实现监控巡护、无人机巡护全覆盖,全面提升林场资源管理能力。鼓励国有林场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业态。(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强化森林资源监管。统筹推进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沙调查监测和林地储备库建设工作,推动形成补充林地、人工造林、地类变更的闭环管理机制,力争林地储备库综合变更率不低于70%。做好涉林要素保障,充分发挥机构整合优势,全面实施建设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实现“一张底图”规范管理、“一个时间”同步组卷、“一套材料”组卷报批、“一个窗口”受理申请、“一套系统”并联办理、“一次查验”现场踏勘、“一个部门”统一告知,切实提升用地用林审批质效和要素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夯实林业执法基础。配齐配强基层林业执法力量,各县区要配备林业执法人员并明确林业执法权实施单位。严厉打击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范围内“私坟乱葬”违法行为,对新增违建坟墓统一建档、分类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实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销号制度,定期调度案件查处整改情况,构成犯罪的通过行刑衔接机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持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14.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实施,开展五个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发布、范围边界勘界落地,设立界碑、界桩、标志标牌等标识。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配备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认真核查卫星遥感监测点位,定期开展无人机巡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及时发现、制止、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建立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检查,共同整治生态环境问题。(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15.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编制区域湿地保护规划。推进一般湿地名录发布,明确每个湿地斑块的管理主体和范围边界。严格落实湿地总量管控制度,占用湿地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加强湿地动态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结合无人机、视频监控技术,加强湿地动态监管。加大焦岗湖、凤凰湖、泥河和瓦埠湖等四个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开展“清风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和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焦岗湖、凤凰湖实施越冬水鸟栖息地修复,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监测、收容救护工作,加强巡查巡护,彻底清除捕鸟网、规范农田防护网。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建立有害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做好重大事项处理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外来生物入侵等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科学有效防范和应对网络舆情风险。做好人大建议、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健全完善涉林信访机制,及时化解涉林信访矛盾,做好信访维稳和纠纷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
18.增强林业文化支撑能力。树牢林业生态理念,传承林业行业精神,开展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等“淮林有约”系列宣传活动。利用自然保护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自然教育活动,发挥爱鸟协会等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作用。充分挖掘、保护和传承生态文化遗产,宣扬古树文化,鼓励生态文化创作,不断丰富和提升生态文化品位和内涵。(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各县(区)政府要把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资金、队伍保障,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岗位。林业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工作成效、先进事迹、经验做法,大力开展林业普法教育,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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