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宣传及专题行风热线

发布日期:2022-02-14 09:36来源:市林业局阅读次数: 字体:[    ] 背景颜色:

一、义务植树宣传专题

(一)主持人:为什么义务植树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1995年4月24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会议通过《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第三条规定:义务植树是指法定的、无报酬的在划定的场所为国家、集体植树、种花、种草或进行其他绿化劳动。第九条:凡男性十一岁至六十岁,女性十一岁至五十五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参加义务植树。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因此,义务植树是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

(二)主持人:义务植树有哪些形式,公民如何履行义务植树。

:2017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分为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并规定明确公民履行义务植树的具体任务和折算标准(重点列举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类。)

1、造林绿化类。指直接参加乔、灌、草植被育苗、栽植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栽植乔木1株,栽植灌木1丛,培育苗木10株,栽植容器苗10株,栽植绿篱3平方米,种植或者铺设草坪3平方米,对屋顶、墙体、阳台等进行绿化1平方米,在单位、街道等公共场所节日摆花10株(盆),完成其中一项折算1株植树任务。参加整地、挖穴等造林绿化劳动半个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2、 抚育管护类。指直接参加对现有乔、灌、草植被除草除杂、浇水、松土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整枝修剪、间伐等抚育管护活动全部或者部分过程的劳动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抚育幼树5株,抚育密植灌木5株(丛),管护绿篱或者草坪6平方米,管护屋顶、墙体、阳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绿化面积2平方米,完成其中一项折算1株植树任务。参加抚育管护劳动半个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4、认种认养类。指通过直接投工投劳或者捐资代劳,在指定地点新建乔、灌、草植被,或者对指定乔、灌、草植被进行冠名或者非冠名养护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认建城市绿地或者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1平方米;认养其它乔灌木3株(丛),认养密植灌木、绿篱、草坪10平方米,完成其中一项折算1株植树任务。认养和保护古树名木1株,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7、志愿服务类。指自愿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或者按有关要求提供与国土绿化相关的普及推广、培训指导、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志愿服务的尽责形式。

折算标准:自愿参加宣传报道、信息化建设、科学或者法规普及、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专业指导、国土绿化公益活动组织管理等半个工作日,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主动报告违反国土绿化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初发林业灾情,折算完成3株植树任务。

(三)主持人:我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成效和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2013-2021年,平均每年实际参加义务植树228.1万人,直接参加植树136.8万人,尽责率93.4%,每年植树647万株以上;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058余起,其中植树造林547起,新建义务植树基地(点)547处,面积4.8万亩,工、青、妇等行业林达169处,有力推动城乡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森林质量的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人工成片造林9.2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面积104.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8%,有林地面积达到87221公顷,比“十二五”末增加2.44个百分点,森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总结我市40多年义务植树成果,可以从六大突破加以概括。

一是思想观念上有了突破。在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的推动下,广大市民表现出了强烈的绿化意识,实现了由“要我种树”向“我要种树”的转变,充分体现了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主动性、积极性。市民无不以主人翁姿态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投身于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绿色淮南美好家园中,以自己的爱心和汗水播绿撒翠。 

二是发展模式上有了突破。在活动形式上,在保持造林绿化基础上,积极开展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到“互联网+义务植树”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载体和履责形式。

三是绿化功能上有了突破。义务植树已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栽树绿化,达到了绿化、美化、文化协调统一,集生态功能、教育功能、旅游功能和健身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基地。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建设生态文明,传承红色基因,激励人们奋进和绿化美化的多重作用。

四是营林技术上有了突破。新四军纪念林、舜耕山南坡等义务植树基地,实行了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标准管护,实现了当年栽植,当年成林,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保持95%以上。收到了建一片,成一片的显著效果。

五是林业创建上有了突破。长期以来,我市城乡绿化同步发展,先后有八公山、舜耕山、上窑山等多个森林公园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10年10月,上窑国家森林公园获得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2013-2021年全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个、森林城镇40个、森林村庄289个;“一人一树 绿化地球”公益植树活动、市直机关舜耕山南坡义务植树基地义务植树活动等已常态化、规模化,成为我市、乃至全省义务植树的名片。

六是绿化格局上有了突破。在义务植树活动的推动下,造林绿化从增绿、管绿、护绿到活绿、用绿,更加贴近市民、更加贴近民生,城乡绿化水平明显改善,市民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自豪感显著提升。2021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6.6万亩,完成森林抚育5.9万亩,退化林修复3.3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均超额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森林质量的提升将成为林业的重头戏;城镇园林建设通过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公园绿地及街头游园建设,新增改造提升绿化面积215万㎡;新建街头游园8个;新建城市绿道28.8公里。

   (四)主持人:今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当前,全市林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窗口期、关键期,2022年全市义务植树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为目标,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绿化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广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意义。要利用“3.12植树节”和“3.21国际森林日”,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社会风气,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是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重要途径,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并多次对开展义务植树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让人民群众更好更方便地参与国土绿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开展义务植树,踏踏实实抓好绿化工程”。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作为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举措,抓细做实。各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履行义务植树法定义务。各级林长要在责任林区内开展以新植增绿、补植添彩、抚育护绿等内容为主的义务植树活动。

(三)创新履责形式,适应市民义务植树迫切愿望。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全绿字﹝2017﹞6号)精神,积极创新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一是市绿化工作推进中心近日将在《淮南日报》等媒体公布全市各县区义务植树基地及联系方式,方便市民和单位自主选择时间和尽责方式,随时、随愿、就近履行植树义务;二是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市民可通过淮南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网站在平台上选择、并参与“实体参与”或“网络参与”项目,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折算植树达到3棵,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义务植树尽责证书”,增加市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真实感、获得感和荣誉感。三是义务植树活动常态化、周年化。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淮南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淮绿推[2021]8号)的要求,积极开展春季植树造林系列活动、夏秋森林抚育管护活动、秋冬自然保护活动和各类主题林营造活动;也可以组建各类爱绿植绿护绿志愿服务组织,常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四)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要根据国土“三调”结果,划定绿化用地,坚持“不与粮争田、不与林争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做到科学绿化。二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严格把好规划设计、树种选择、苗木规格、栽植配置方式和栽植质量关,不栽截冠苗和奇花异草,禁止违法移植大树。三是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保证义务植树劳动时间,完成法定义务植树数量;不搞形式主义。四是进一步强化林木管护责任制,落实栽植管护措施,提高义务植树基地管理水平,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栽植一片成林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