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八公山风景名胜区风电项目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安徽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寿县八公山风景名胜区风电项目整改工作已经完成,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问题:淮南市寿县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内风电项目已违法建成24台机组,未经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且未取得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等许可,属于违法项目。截至督察时,该项目仍保留 21 台风电机组,根据寿县公布的整改方案,其中 17 台将运行至 2035年。寿县纵容放任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风电项目,并拟通过修编风景名胜区规划使其保留。淮南市对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风电项目查处态度不坚决,甚至还配合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调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动真碰硬不够,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中放松要求,为违法项目让路。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2020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风景名胜区管理。
整改措施:
1、2019年9月底前拆除已建成的所有风电机组,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植被修复工作。
2、修订完善八公山风景名胜区规划。
3、建立八公山风景名胜区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
1、我市于2019年3月启动八公山风景名胜区风电设备拆除工作,2019年8月20日24台机组全部拆除。
2、2019年9月7日启动了植被恢复工作,按照《寿县八公山风电塔基拆除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进行施工,覆土39310立方米,栽植苗木15640棵,生态修复面积137亩。
3、对八公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关于风电项目的相关内容。
4、出台了《寿县八公山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寿自然资规矿保[2020]1号),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职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淮南市林业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共7天。
受理单位:淮南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667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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